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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投入80余名警力 嵩明公安全面启动“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作
近日,按照嵩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国家级卫生县城复审、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等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管理,持续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嵩明县公安局迅速动员部署并成立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围内抽调80余名警力在县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根据相关部署,县公安局围绕嵩明县城建成区范围,以县城城区道路为主及交叉口为重点,辐射各重点路段,重点将对交通拥堵、机动车乱停乱放、机非混行、不礼让行人、行人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突出交通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截至目前,嵩明县公安局全部投入20余辆(次)警车、80余名警力到县城区黄龙街与兴云路交叉口、黄龙街与水真路交叉口、黄龙街与玉带路交叉口、玉明路与水真路交叉口等4个交叉口,药灵路与兴旺街交叉口、水真路与兴旺街交叉口及黄龙街与家隆路交叉口周边路段等3个重点区域,南北街片区、黄龙街片区、玉明路片区等三个片区违法停车现象突出区域以及县城区各院校周边,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将县城道路划分为南北街片区、黄龙街片区、玉明路片区等三个片区,参战警力明确责任要求、整治时段、整治区域等,由县局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分别牵头三个整治组集中开展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行动第一天,共提醒机动车违停行为275起,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178起,拖移机动车2辆,清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650辆;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行为劝导数1890起,行人闯红灯、逆行720余起,帮助群众45余起、拖移电动车三轮车8辆。
为确保县城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嵩明县公安局对外发布《嵩明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作的通告》《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倡议书》,最大限度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努力做好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安全交通的参与者、创建者、共享者。
李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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